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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1-15    
关于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地域文化研究与建筑风貌设计
公开招标报名的公告
  为建设面向21世纪的滨海生态、国际人文的行政商务中心区,进一步完善宝安中心区的城市形象,突出中心区建筑的地域文化特征,营造建筑群落的特色风貌,形成具有地域文化和滨海特色的城市风貌景观区。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宝安中心区办)拟组织“宝安中心区地域文化研究与建筑风貌设计”,以优化提升宝安中心区的建筑风貌特色和景观品质。
宝安区位于深圳市西部,是深圳市建设“区域型经济中心城市、园林式花园城市、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西部地带以珠江航运、深港西部通道、广深高速公路和深圳宝安机场等形成港—深—穗城市带的轴向联系,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优越。
宝安中心区位于珠江入海口咽喉要地,蛇口半岛西部,深圳西部滨海地区,城海相连,景观资源条件优越。是深圳市城市双中心之一——前海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西部发展走廊、综合交通走廊、珠三角沿珠江东岸一线的战略中心,处于“南北贯通、西联东扩”的深圳市区域空间结构发展轴上,与周边区域有较强的产业、信息、文化等方面联系,远期将与前海片区一体化建设成为更高一级服务中心,作为深圳市唯一的滨海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必将具有广阔的前景和美好的未来。

  一、发标人及公开征集报名和邀请:

  发标人:本次设计招标由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宝安中心区办)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标采取招标资格预审后邀请的方式进行,宝安中心区办将在互联网上公开征集国内外知名的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报名,在规定期限内由专家对符合报名资格单位的设计实力、设计经验、设计作品、设计报名的工作方式及主要设计人员等进行综合评选出5家设计单位,宝安中心区办将向专家评选出的单位发出邀请参加本项目设计咨询投标。

  二、本次方案设计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附图)为:

  1、城市建筑文化、建筑风貌控制导引研究范围:范围包括滨海片区及碧海片区,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2、核心街坊建筑特色概念方案设计范围:范围包括宝安中心区核心区内指定地块,总面积约13.4公顷。

  三、方案招标的目的

  征集构思新颖、富有创意、并且可行的滨海片区核心区建筑特色风貌控制规划,在已编制完成的城市设计和相关规划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有关建筑的地域文化和滨海特色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至碧海、滨海片区的整体风貌控制中,最后重点对宝安中心区滨海片区核心街坊内建筑进行特色风貌设计。

  四、报名资格及要求:

  1、竟标单位必须是国内外知名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或规划建筑设计咨询单位,国内设计单位需同时具备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甲级或乙级资质,设计咨询单位和境外单位需具有相当设计规模和水平的业绩。

  2、本规划报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建筑规划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报名。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征,联合体至少应有一家单位同时具备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甲级或乙级资质。

  3、设计单位需要在以下方面具有充分的经验: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新区开发与建设研究。

  4、每家设计单位应组织能代表本单位设计水准的人员主持项目工作组;报名时应提交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和主要设计成果目录。

  5、设计单位须提供城市中心区办公、商业、居住类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作品简介,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及资料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宝安中心区办,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邮寄报名的设计单位报名资料应以特快专递邮寄并以邮戳时间为准并以电话告知我办,送达报名的设计单位报名资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履历、业绩;
  3)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履历、业绩;
  4)同类中心区或滨海中心区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案例
  5)建筑文化研究、建筑特色风貌设计等相关作品介绍;
  6)其他能够证明设计实力的文件和作品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竟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境外单位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30日;
  2、2010年9月上旬向确定邀请的竞标设计单位发放正式邀请函和招标文件;
  3、各投标设计单位工作时间约为一个月左右,最终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正式招标件
为准;
  4、宝安中心区办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改变以上日程,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七、评标方式及费用

  1、咨询方案的评审:
  1)宝安中心区办组织若干名国内外知名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方案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将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记名投票得出第一名的方案为中选方案。同时,评选产生出一等奖,二等奖设计方案各1名,如评审委员会认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空缺。
  3)设计单位应准备在评审会上进行方案答疑相关资料。
  4)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写出“评审纪要”,并由全体评委签字后交宝安中心区办。

  2、费用:
  中选方案设计单位获本项目设计权,设计费按照国家标准适当下浮,并控制在12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酬金)。获得一等奖的设计方案获10万元人民币奖金,获二等奖的设计方案获奖金5万元人民币。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投标方案,均可获8万元人民币的酬金。
  参与本次咨询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酬金和奖金所引发的各种税金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八、附则

  1、参加本次方案设计投标成果的所有权归发标人,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发标人有权无偿使用该成果。
  2、参加本次方案设计投标者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3、宝安中心区办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10楼1019房
  联系人:邹慧芬、万晓兵
  联系电话:86-755-29996205(29996972)
  传真:86-755-29996976
  电子信箱:2900985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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